首先是人員介紹
1.審判長與兩位副審判長,他們要穿藍色的衣服,表示像包青天一樣公正。
2.書記官,他要穿黑色的衣服,表示記載、記錄。
3.辯護人,他要穿白色的衣服,意思是忠誠、智慧、勝利和潔白。
4.檢察官,他要穿紫色的衣服,意思是悔罪。
再來就是今天的重頭戲:出庭!!
首先是FACEBOOK的肖像權問題,雖然我很想上台辯論,但是由於學弟妹太想上去,想到還要用剪刀石頭布來決定誰可以上去,我只好讓他們有一個體驗機會,結果......我錯了,他們根本不會辯論,居然還同意對方的想法(視同放棄),令我十分火大,而且連參考書也不看,裡面明明有很多重點可以反駁他,真是的!!
再來是UBER是不是應該在台灣的問題,雙方都非常厲害,每個人都很專心在聽他們互相反駁,可是我覺得UBER略勝一籌,他們都有抓到重點,最後還是由UBER勝出了。
今天雖然一開始坐在後面看不到銀幕挺無聊的,但是到了後來就越來越精彩了,而且我也學到了滿多關於法院以及新的辯論技巧,挺不錯的!
PS:我在網路賞找到了一種開玩笑的非正式說法的人員介紹
法官就是青天大人,法袍中間當然是藍色!
律師,黑的講成白的,中間理所當然是白色的囉!
檢察官,每次都辯得臉又紅又紫的,所以非紫色莫屬!
公設辯護人,案件接都接不完,臉都綠了,所以是綠色。
至於書記官,寫字寫到手軟,滿手油墨,當然是黑色的!
(資料來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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